学院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2010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校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将于2010年6月25日前完成。
一、今年吉林省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一些政策要求:
1.申报评审人员的学历、工作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及业绩成果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属于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同时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年限的人员(习惯称“双破”),各评委会一律不得受理。申报本系列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业务成果有效期可延至申报人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之日。
2.申报评审人员所学专业与参评专业不同的,需具有2年以上申报评审专业的学习经历(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等)。否则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按学历破格进行申报评审。
3.申报评审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否则各评委会一律不得受理其申报材料。符合《关于调整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7〕37号)、《关于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吉人字〔2003〕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中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规定范围内的人员及今年安排意见中明确可以免试的特殊人员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4.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系列,符合参评条件的人员在取得相应考试合格证书后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
5.论文要求:(在原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基础上,对论文增加以下条件)
⑴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期内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作者有一定学术价值且发表在本专业较有影响、公开出版的正式期刊上的论文。
⑵申报正高级职称,任职期内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作者具有较高学术意义且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论著性论文。
⑶测重学术研究的系列应对科研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发表论文期刊要求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论文篇数、字数、质量应做更高的要求。
二、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初步计划安排如下:
5月4日—5月12日,个人准备申报材料,在此期间,人事处负责指导申报人填写《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
5月13日—5月14日,个人材料上报;
5月17日—5月21日,校内资格、材料审查。
5月24日—5月26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5月27日—5月31日,申报材料公示。
6月1日—6月11日,校内评审。
6月14日—6月21日,结果公示。
6月22日—6月23日,材料整理。
6月24日—6月25日,材料上报。
三、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提交电子文档,纸介材料必须用标准A4纸正反两面印制,左侧装订);
(2)《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一式三份(提交电子文档,纸介材料必须用标准A3纸印制,表格填写过程中保持人社厅的制表原样,申报者改动后,评委会不予受理);
(4)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免试的提交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业务报告(阐述本人对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性材料)1份;
(9)业务成果材料
(10)业绩、效益证明材料(业绩、效益鉴定单位审核盖章);
(11)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专业论文发表刊物,专业著作,科研项目鉴定或登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3)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表(由教务处确认后方可受理);
请各部门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并要求全校符合申报条件且计划今年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教师,按照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初步计划安排的时间,有序的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相关的文件、表格在校园网站查看。
咨询电话:64644307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